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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实践探索中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

来源:365体育在线投注欧洲板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7-11 10:01:03

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提出: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,有效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功夫。“四种形态”的新提法,既接续了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“抓早抓小”的方法论,又紧跟正风反腐当前形势,在执纪具体“攻略”上作出战术规划。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,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。

一、精益求精,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基本内涵上求深化

“轻者重之端,小者大之源”,“好同志”沦为“阶下囚”往往是从犯小错开始,“四种形态”就是在“好同志”与“阶下囚”之间层层设置防线,破规必处,抓早抓小,治未病、治小病,发现问题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就及时提醒和批评,让“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”成为常态。对反映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,责令其在所在单位民主生活会上作出对照检查,提神醒脑、“消炎排毒”。对带有苗头性、倾向性的“十类问题”必约谈,瞪眼黑脸,提醒诫勉,防止小错酿成大错。强化谈话函询监督,对未能如实说明问题的,及时启动复核机制,经核实构成立案审查的,从重或加重处理。当一些干部行为已然破纪,尚未铸成大错之时,合理运用第二种形态,切断由“好同志”陡跌至“阶下囚”的通道,起到惩戒警示作用。严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的“第三形态”,体现了组织对干部的“最后挽救”,让违纪情节严重的干部停职反思、悬崖勒马,防止其贻误终生。第四种形态的使用强调是“极极少数”,描绘出监督执纪的“理想型”,如果前三种形态得到最佳落实,那么第四种形态的运用一定是极极少数。“四种形态”深刻切中了违纪现象的共性规律,从违纪“起意”、违纪行为露头等各个节点,设置稳固的防火墙;同时予以分类诊疗、分层治理,为“纪律治本”构造基础,全面提升了党内治理体系、治理能力的科学化、现代化。

二、积极创新,在实践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上见实效

实践“四种形态”,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、而是更重了,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、而是更大了。必须把创新体现在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方方面面,从创新体制、加强纪律建设、开拓思路入手,既彰显铁腕反腐、惩前毖后的坚定决心,又体现严管厚爱、治病救人的组织关怀。

一要创新体制机制。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“两个责任”“两个为主”“两个全覆盖”,进一步深化“三转”,严格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(试行)》,增强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,打通监督执纪问责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二要加强纪律建设。深入开展纪律教育,不断改进方式方法,把教育融入平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,做到喜闻乐见,润物无声。强化纪律养成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党章要求自己,以身作则,发挥表率作用。把“四种形态”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,实现惩处极少数、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。

三要创新思路方法。注重抓早抓小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提出“四种形态”,是要求针对性质和程度不同的违纪行为恰当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,实现从严治党的要求。纪律检查机关要严格执行“六大纪律”,对各类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要敢于亮剑,对“少数”、“极极少数”等几类严重违纪行为要施以重拳。当然,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,推动犯错误的党员及早深刻认识错误,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,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,实现由后一种形态向前一种形态的转化。

三、严格执纪,在“四种形态”的实践中一寸不让

一是在问题线索处置上要求从严。“四种形态”是对问题的“治”,问题线索处置则是对问题党员的“诊”。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,注重从巡视、审计、网络舆情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,动态清理、集中管理、全面覆盖,做到问题早发现。紧紧围绕“六大纪律”,正确运用五类处置方式,做到早警示、早处理。

二是在形态的适用和转化上要求从严。“四种形态”每一种形态之间,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,中间都有过渡带。我们抓住适用和转化这两个关键环节,对每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、具体程序进行规范,建立集体研究、请示报告、备案等制度,实行全流程痕迹管理,既防止滥权乱为,又避免缩手缩脚。

“四种形态”重在标本兼治,治标与治本殊途同归,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。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提出,表明将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,通过“四种形态”的实践运用,强调执行纪律要更为精细严格,层层设卡,筑牢纪律底线意识,在“不能”和“不想”上做足文章,从根本上减少乃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,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,以此赢得党心民心,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。(石家庄市纪委常委 雷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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